各单位、机关各部室:
根据国务院国办发明电[2013]28号文件要求,现将公司2014年元旦、春节、清明节、劳动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、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元旦:1月1日放假1天。
二、春节: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1月26日(星期日)、2月8日(星期六)上班。
三、清明节:4月5日放假,4月7日(星期一)补休。
四、劳动节:5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5月4日(星期日)上班。
五、端午节:6月2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六、中秋节:9月8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七、国庆节: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9月28日(星期日)、10月11日(星期六)上班。
节日期间,各单位、各项目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及确保施工现场、办公场所的安全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广大职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本通知下发后,遇节假日不再另行通知,希妥善保管。
特此通知
二O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